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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创维杯”2011深圳市第十七届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
来源道馆:未知 发布教练:王亚州 发布时间:2011-10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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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创维杯”2011深圳市第十七届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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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规程
主办: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体育总会 承办:深圳市跆拳道协会 协办:创维集团
一、比赛时间:2011年12月3—4日 二、比赛地点:工人文化宫体育馆 三、参赛资格: 1、2011年深圳市跆拳道协会批准在册的单位(道场)均可组队参加本次比赛; 2、获得本会绿带级位以上(含绿带)资格的个人会员可报名参加本次赛事所设全部项目的比赛; 3、报名时间:2011年11月2日下午(本会周三对外接待日),7、8、9、日全天为集中报名时间,特殊情况可提前预约办理报名手续; 4、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本资料,可提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wwwsztkdorg@126.com)。 5、2011年11月14日晚7时在市跆协会议室抽签。
四、竞技项目及级别 (一)儿童组: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、男子20kg以下级、20kg--22kg级、22kg--25kg级、25kg--28kg级、28kg--31kg级、31kg-34kg级、34kg--38kg级、38kg--42kg、42kg以上级。 2、女子19kg以下级、19kg--22kg级、22kg--26kg级、26kg--30kg级、30kg--35kg级、35kg-40kg级、40kg以上级。 (二)少儿组: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1、男子28kg以下级、28kg--31kg级、31kg--35kg级、35kg--39kg级、39kg--43kg级、43kg--47kg级、47kg--51kg级、51kg--55kg级、55kg--60kg级、60--65kg、65kg以上级。 2、女子25kg--28kg级、28kg--31kg级、31kg--34kg级、34kg--37kg级、37kg--40kg级、40kg--43kg级、43kg--47kg级、47kg--51kg级、51kg--55kg级、55kg以上级。 (三)少年组:1994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1、男子48kg以下级、48kg--52kg级、52kg--56kg级、56kg –60kg级、60kg--64kg级、64kg--70kg级、70kg--76kg级、76kg--82kg级、82以上kg级。 2、女子43kg以下级、43kg--47kg级、47kg--51kg级、51kg–55kg级、55kg--60kg级、60kg--65kg级、65kg以上级。 (四)青年组: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1、男子50kg以下级、50kg--54kg级、54kg--58kg级、58kg--62kg级、62kg--67kg级、67kg--72kg 级、72kg--78kg级、78kg--84kg级、84kg以上级。 2、女子43kg以下级、43kg–47kg级、47kg--51kg级、51kg--55kg级、55kg--60kg级、60kg--65kg级。 (五)成年组: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1、男子50kg以下级、50kg--54kg级、54kg--58kg级、58kg--62kg级、62kg--67kg级、67kg--72kg级、72kg--78kg级、78kg--84kg级、84kg以上级。 2、女子43kg以下级、43kg–47kg级、47kg--51kg级、51kg--55kg级、55kg--60kg级、60kg级以上。
五、竞赛办法 (一)、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“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”; (二)、各代表队报名参赛人数不限; (三)、运动员延误上场比赛时间、场上裁判警告三次(约30秒)仍不能上场者,裁判有权按自动弃权处理; (四)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与所在代表队(或道场)签订《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》。未成年人参赛应得到家长的签字认可; (五)、运动员必须购买《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》,险额自定,并在正式比赛前将《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》《运动员参赛意外伤害责任保险》上交组委会; (六)、运动员、教练员必须穿着规则规定的有深圳市跆协会徽的道服出场比赛,不得在道服上出现省、国家或地区的会标、国旗及字样; (七)、运动员只能在规则规定与自己姓别、年龄、体重相符的级别和级别中参加比赛,不可冒名跨组或跨队参赛。发现跨队越组、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,将取消该队在本组的全部比赛成绩,情节严重的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将和团体成绩; (八)、运动员比赛安全护具必须齐全,各道场按新的比赛规则自备。因护具不齐延误比赛限定时间者按,裁判有权按自动弃权处理; (九)、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,每场2局、每局2分钟、中场休息30秒。一个组别参赛人数不足3人时(含3人)根据情况决定比赛方式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 (一)、各级别录取前八名,不足8人依次录取给予奖励。 (二)、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,总分相等计冠军数、冠军相等计亚军数、依次类推。
七、报名及注册特别注意事项: (一)、注册、报名时,须填写运动员参赛报名表,个人会员证、级位或段位证书,身份年龄证件必须齐全。参赛费每人200元、会员费50元、保险费30元;(身份证及级位证复印件各一张) (二)、逾期报名不予受理,运动员报名并参加抽签后,所缴报名费不退; (三)、赛前竞委会将进行裁判员、教练员理论、技术的培训和考核。各代表队应按照本队参赛运动员的人数、按一定的比例指派教练和裁判参加大会裁判等方面的业务培训;达到20人派1名、30人派2名、50派3名、100人以上最少派4名,多派不限;
八、有关注意事项 (一)、称体重:运动员在首场竞技比赛10分钟前到现场称体重,穿戴好道服及全部比赛护具进行称重。全部重量上浮不得超过2.5 kg,称重结果与所报级别不符者、实际年龄与比赛规程组别不符者,取消比赛资格;称重合格者进入此后轮次的比赛时,不再进行称重; (二)违纪处罚:各参赛队赛前需缴纳保证金, 50人以下的1000元,超过50人的缴2000元。如因弄虚作假、违纪导致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,视情节轻重,分别从该代表队的保证金中扣除罚金500、1000、2000元,保证金不足的将从“组织奖”的金额中扣罚。比赛中有违纪处罚纪录的代表队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。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终止年检资格、取消开办道场资格的处理。无违纪行为的保证金赛后全额退还; (三)、申诉处理:参赛队如果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必须按如下程序申诉:在该场比赛结束后的10分钟内提供书面申诉--- 由运动员所在队的领队或教练1-2人,将书面申诉材料连同投诉费1000元交仲裁委员会-- 仲裁委员会调用现场录像集体分析研究-- 将仲裁结果及时转告给申诉方。如败诉,投诉费不予退还,胜诉退还60%; (四)身份不符、2人以上、超过投诉规定时间、罢赛、聚众闹事、不听裁判指挥、不按规定要求进入仲裁工作区域干扰正常工作的、仲裁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申诉,不听劝告的裁判委员会有权直接判对方胜,并参照本章节“违纪处罚”的办法进行处罚。 (五)、裁判员、仲裁委员及所有参加大会的工作人员,不得私自介入原自己所在道场(馆)或利益相关代表队的是非争议和裁定。违者,组委会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取消大会补助并同时取消赛会资格。 (六)、裁判员或裁判组被代表队按正常渠道投诉、仲裁委员会经裁定有明显不公行为的,经组委会批准,第一次警告,并扣除每人大会补助100元、第二次取消大会全部补助和应退学习费用,第三次永远取消其跆拳道执裁资格。 (七)、午膳: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大会统一解决;各队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由各道场根据运动员的比赛进程,自行安排解决; (八)、所有参加大会的教练员、运动员、裁判员、工作人员都必须缴纳本年度的个人会员费50元,赛前不主动或因故拖到赛后才缴纳的,将从劳务费、保证金或组织奖中扣缴。上述人员进入比赛场馆需凭大会统一颁发的证件,教练员、运动员报名时每人交2张1寸免冠照片; (九)、闭幕颁奖,大会有市体育局领导和有关嘉宾出席,请参赛各队统一身穿道服,加强组织纪律性,注意文明礼貌; (十)、有关裁判工作、裁判员的赛前培训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; (十一)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归第十六届深圳市跆拳道锦标赛竞赛委员会; (十二)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 |

